昆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为B级的,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经营许可证。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