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已废止

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2012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1月29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的《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