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阳宗海保护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统一管理、综合防治、合理开发的原则,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