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第三章 综合保护第二十八条已废止昆明阳宗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因突发事件造成阳宗海水体污染或者危及阳宗海水利设施安全的,昆明阳宗海管理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排除或者减轻危害。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