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对生产经营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企业和工商业户,在财政贴息、税收减免、银行贷款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同时,可根据企业年度销售额和社会效益,给予一次性补助。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扶持。加大监管力度,保障清真食品安全。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