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