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综合利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