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 法律援助范围和形式第十五条有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一级或者二级智力残疾的;(二)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四)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