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第十条有效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制定的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有权在平等交易条件下无歧视地进行交易。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5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