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按照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原则,统筹规划确定饮用水水源地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