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相衔接,统筹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