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鼓励和支持使用雨水、再生水、海水、建筑基坑水等非常规水,并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优化用水结构。

凡有条件使用非常规水的,禁止将自来水作为城市道路清扫、城市绿化、景观用水和洗车使用。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