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严格保护区域:(一)优质沙滩;(二)典型地质地貌景观;(三)海滨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四)重要滨海湿地和候鸟栖息地、越冬地;(五)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六)沿海防护林带;(七)领海基点海岛保护范围;(八)其他自然形态保持完好、生态功能与资源价值显著的区域。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