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青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在按照规定报送批准前,应当报请青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