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青州古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十三条有效青州古城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5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