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或者事故报告后,三十分钟内未赶到现场实施应急救援的;(二)安排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作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的。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5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