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执法监督保障第六十三条已废止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建立并落实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执法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