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节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第四十四条已废止道路保洁作业应当达到“六无六净”标准,做到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痰迹烟蒂、无积泥积水、无堆积垃圾、无人畜粪便;路面干净、隔离护栏干净、绿地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沟眼畅通干净、垃圾箱整齐完好干净。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