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教育、科研、监(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明确管理人员,加强对本单位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