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对危险废物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