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城市绿地普查,建立城市绿地数字化管理系统,对城市绿地实行动态管理。地方法规 ·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