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对于侵占、破坏河道的行为,或者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河道生态环境恶劣,公共利益遭到损害的,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