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第四章 促进和发展第二十九条有效本市鼓励商业银行为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本市支持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机构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