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鉴定机构、鉴定人从事司法鉴定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