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七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本级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