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第三章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建立健全居家养老的扶持政策。对长期需要由家属居家照护的失智、失能老年人,所在地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老年人短期入住养老机构,或者由养老服务组织上门提供临时或者短期照护服务。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