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活动,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科学性,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测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提高生态环境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