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