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