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条例/第五章 电力供应与使用第四十二条有效电力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电力市场信息披露要求提供有关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电力交易机构、电网调度机构应当公平对待电力市场主体,无歧视披露有关信息。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5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