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市、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将电梯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电梯安全工作提供保障。地方法规 ·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