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十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省、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要求,科学合理划定海岸建筑退缩线距离。建筑退缩线范围内,除国防安全、防灾减灾等建设需要外,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地方法规 ·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