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农用薄膜使用者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用薄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用薄膜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