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土壤污染防治应当以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