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第六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学校应当将培养志愿服务意识纳入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内容,鼓励大学和中学学生参加适合自身特点的志愿服务活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传播媒体应当积极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本市确定每年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三月五日)当周集中宣传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和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