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效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以及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由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并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