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以及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由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并按照规定将相关信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