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海岸带保护。在海岸带保护方面成绩显著的组织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因保护海岸带使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者赔偿。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