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第四章 整治修复第三十六条有效沿海防护林应当以营造防风混交林和防护性景观林为主,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效益的防护林体系。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