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海岸带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损毁沿海防护林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种损毁株数三倍的树木,可以处损毁林木价值五倍的罚款。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