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按照有关规定属于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