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县(区)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