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四十九条有效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市、县(区)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