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海岸带生态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因海岸带生态保护与利用需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有依法要求补偿与赔偿的权利。地方法规 ·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3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