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