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促进第四十六条有效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市州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制定。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当体现中医药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