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医药条例/第三章 中药保护与发展第二十五条有效中药材的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初加工、包装、仓储和运输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