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履行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职责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