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第三章 化解机制第三十八条有效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依照规定引导当事人和解或者调解。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