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三章 古树名木养护第十八条有效古树名木的养护实行日常养护和专业养护相结合。养护规范由省绿化委员会发布。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