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对桢楠、峨眉冷杉等古树名木进行调查、鉴定、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设立保护标志,落实保护措施。

根据保护古树名木的实际需要,可以在古树名木相对集中的区域划出一定的范围作为古树名木保护区,严格控制各类建设活动。

地方法规 ·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