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宗教事务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对宗教事务活动及其管理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