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宗教事务活动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对宗教事务活动及其管理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